武汉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受审覆盖
文章来源:中山文学网 | 2022-01-19
武汉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受审
【原题】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100万余元
武汉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受审
楚天都市报讯(余皓实习生何静)昨日,武汉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被控受贿100余万元,在武汉中院受审,最后陈述时,现年45岁的他掏出悔过书念着念着声音就哽咽起来。
起诉书称,2007年8月至2014年3月,刘友华在担任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民政基建、财务工作等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结算、人事安排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108万元人民币以及1万美元、10万日元。其中个人实得92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1万日元,其中包括15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
刘友华最大一笔指控为伙同他人受贿37万元。2009年7月,刘友华经表哥汪某介绍认识了武汉一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同年9月,武汉市民政局主管建设武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刘友华帮助刘某承接到该项目。同年12月,刘某给汪某转账20万元好处费,汪某将其中12万元给了刘友华。2011年10月,刘某再次向汪某转账16万元
。随后,汪某将其中8万元给了刘友华。2012年初,刘友华单独收受刘某1万元。
据国外媒体报道 公诉人称,鉴于刘友华认罪态度较好,同时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建议法庭以受贿罪对其判处10年的刑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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