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开展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改
文章来源:中山文学网 | 2020-07-07
桐梓县开展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改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与桐梓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状签订的整改内容和目标任务:“抓紧摸清辖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现状,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根据总体规划逐步完成勘边定界,设立标识标牌”。桐梓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下发桐梓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桐环督改办通〔2017〕1号),安排桐梓县林业局负责抓此项工作的摸排和整改工作,并制定了《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开展清理排查工作方案》(桐林发〔2017〕74号),并派专人开展了清理排查。通过排查,桐梓县现有自然保护区一个——桐梓县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于1984年建立县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升级为市级自然保护区, 总面积333247.5亩,目前该保护区有单独管理机构(黄莲柏箐保护区),有编制管理人员(7人),有办公场所(在狮溪镇),有总体规划,已进行勘边定界、红线划定,未设立标识标牌,无违法行为。 关于保护区未设立标识标牌的的问题,由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在2008年申报建立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与桐梓县人民政府协商,将箐坝山和柏芷山共计林区面积1860.76公顷纳入其保护区范围。2016年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调规中又再次拟将箐坝山和柏芷山规划为其核心区。该自然保护区涉及跨省级纠纷,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设立标识标牌工作暂停。通过排查整改,桐梓县已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设立标识标牌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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