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工作促进人民

文章来源:中山文学网  |  2020-08-09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工作:促进人民团结

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工作纪实  感谢你们法官,让我们握手言和。  11月2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会议室,随着南宁某单位负责人与韦某两人在调解书上签字,一起多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最终在付浩和农虹菲两位法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结案。  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主线,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近年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得以妥善化解,真正实现了审判工作定纷止争的理想状态。  通过司法调解方式结案,有利于把当事人的思想做通、做透,彻底消弭矛盾,有利于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家庭、社区和邻里关系的安定,理顺社会关系,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解决社会矛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腾如是说。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4月,民一庭副庭长张雪梅接到了一起特殊案件:4名初中生一起去游泳,其中一名不幸溺水身亡。随后,另外3名家长被起诉到法院,案件从一审到了二审。考虑到这3名同学6月份都要参加中考,如果能调解结案,影响就会降到最低,张雪梅从接到案件开始就在盘算做调解工作。背靠背法、将心比心法,用尽了所有调解手段,张雪梅反复地做工作,不断寻找突破口。最后,3名家长当场履行了赔偿。  在民一庭,只要有一线的调解希望,法官们就会下百分百的力气去争取。  2010年,7起拒付律师代理费用的系列民事案件上诉到南宁市中院,交由民一庭法官赵东负责。审查案件后,赵东召集双方调解。但是,由于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都是律师,针尖对麦芒,反复调解后,仍然是无法达成一致。根据案件的审限,再过两天必须要下判决书结案了。赵东在边书写判决书的同时,依然不放弃调解念头。执着与真诚,最终赢得了调解结案。  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不断提高调解撤诉结案率,民一庭法官积极采取庭前、庭中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使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  南宁市某学校因管理失误,造成一名未成年学生在校外自杀。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历经一审后,学校提起了上诉。而在上诉中,学校又提出担心法院的判决会影响学校的声誉,不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生家长也迁怒于学校前期对待赔偿事项的态度不够诚恳,表示要向媒体披露法院的判决。  合议庭召集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多次进行座谈,商量和解。最后,校领导当面对学生家长做了诚恳的道歉,并对学校的行为做了深刻的检讨,表示要以本案为鉴,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关怀。学生家长也接受了校领导的致歉和赔偿,最终以学校一方撤回上诉终结。  以和谐理念贯穿审判始终,千方百计积极引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走和解的渠道,双方最终走向和谐。资料显示,2009年,民一庭调一、二审案件250件,2010年调解一、二审案件282件。今年1-10月调解一、二审案件278件。  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  翻开民一庭受理案件的目录,看到,从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到房地产、侵权损害赔偿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几乎都是民一庭法官受理范围。这些繁杂、琐碎的案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民一庭法官是如何将这些最难处理的繁杂琐碎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在民一庭,你会看到这样的情形:对于案件的调解,法官们会充分调动法院内外一切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在内部实行梯次调解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除合议庭成员外,副庭长、庭长、分管副院长依次出面协助调解。同时,还主动邀请法院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调解,借助社会力量,破解调解难题。  此外,为保证调解在民事审判中的充分成功运用,民一庭不断加强对案件审理的指导以及对法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在管理上,把民事案件审理时是否经过调解作为案件评查时的一条考核标准,从制度上保证调解在案件审理中的落实和运用。  依靠大调解工作格局,一起起纠纷案件在法官手中迎刃而解。  南宁市某村因土地租赁引发合同纠纷,村民为此一度引发械斗,是当时该村的治安隐患。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民一庭法官仇彬彬召集各方当事人以及村委干部一起到争议的地块,在查明案情的同时,对到场人员展开法制教育。涉案的村民均对于自己之前的盲目租赁行为进行了检讨,并当即握手言和,互相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非常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调解中树立审判形象  这是一个从与法官对立到感激的故事。  南宁市某单位因终止劳动关系引起纠纷,打起了官司。案件到了二审法院后,细心的主办法官覃尹柔发现,案件中的劳动合同是格式合同。根据该单位用工特点,直觉告诉覃尹柔,该单位可能普遍使用这种合同。一询问,该单位200多人全部是采用了此合同。  覃尹柔立即意识到:案件的背后肯定还有很多人在观望等待,不能孤立办案。她在第一时间向庭长汇报。  要调解可以,但我们一分钱都不给。面对覃尹柔,单位领导毫不客气,话语充满了对立。  调解在艰难中进行。庭长和主办法官到该单位进行调解。案件调解成功后,法官们又及时提醒、指导该单位修正用工合同,避免类似纠纷的再发生。该单位负责人感激万分:幸亏是你们及时指点我们,让我们做好了防范风险工作,太感谢你们了。  调解优先,服务企业,南宁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法官还结合首府开展的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活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位于南宁市东盟商务区的利海亚洲国际项目,是南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2009年因为建设工程款纠纷而使工程全面停工,当事人双方甚至有解除合同的打算,而一旦解除合同,不仅会影响其他相关合同的履行,该工程将成为南宁市最大的烂尾楼,不但严重损害双方当事人的信誉,还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件进入二审后,主管院长与主办法官覃国雄等多次接待当事人,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办案人员加班查看现场,在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覃国雄主动与南宁市建委沟通,并利用周六、周日时间打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起草调解方案。法官还和双方当事人建立了,令当事人感动万分。从受理案件到成功调解,经过法官70天的努力,最终以调解结案划上完满句号。  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尽可能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民一庭全体法官创新了审判理念,丰富了审判内涵,提高了审判质量,树立了人民法院的新形象,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新风采。  卢林峰卢光艳